关于做好2021年华为“智能基座”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评选的通知
各有关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在有关高校建设教育部-华为“智能基座”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的通知》,教育部将通过建立一批“智能基座”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,深化信息技术领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协同创新,培养一批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卓越工程人才,我校为全国入选的72所头部高校之一,根据《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合作协议》等相关协议内容,建设期内每年评选出一批在华为鲲鹏、昇腾、华为云方向教学、创新实践中表现突出的教师,由华为公司出资发放奖教金。为做好2021年度华为“智能基座”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评选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与评选条件
教师奖教金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
1.评选对象:
积极参加华为鲲鹏、昇腾、华为云方向的教学建设与实践的在籍在校教师(即智能基座课程已开课老师),奖教金共计评选5名,奖励标准为10000元/人(含税),奖教金获得者学校将推荐参加智能基座项目全国优秀教师评选。
2.评选条件:
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积极参加教育教学工作,对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负责,重视并践行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有师德师风问题和发生教学事故者一票否决。
积极参加华为鲲鹏、昇腾、华为云方向的教学建设与实践,表现突出,以下条件优先推荐:
① 积极承担智能基座相关课程开发建设和教学实践,获得智能基座先锋教师称号。
② 指导学生参加鲲鹏、昇腾及华为云等相关大赛并获得省赛及以上奖项,包括但不限: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+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赛道(华为命题)省赛、国赛;入选2021年省级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华为命题);软挑赛、绿盟等鲲鹏、昇腾和华为云等技术等相关竞赛;2021年华为中国大学生ICT大赛等。
③ 承接众智项目, 指导学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。
二、评选材料报送
按照教师自由申请、学院初评、学校审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,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做到结果公示。请于11月22日前将初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自动化学科楼512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:zdhsyms@njupt.edu.cn。
附件1:2021年度华为“智能基座”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申请表
教务处
附件1.2021年度华为“智能基座”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申请表.doc